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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小学民主理财职责

来源:舒城实验小学本部| 发布时间:2023-09-20| 浏览次数:

实验小学民主理财职责

 

    一、民主理财由学校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所有教师进行,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教师会议推选产生。

    二、民主理财小组工作参与学校的预算编制工作,督促实际支出严格按预算进行。

三、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,参与制定学校各项财务管理制度,有权检查、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,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,杜绝“小金库”,禁止乱收费,当好参谋。

    四、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收支、资产管理进行监督,参与对学校的大额支出的商讨、决议。

    五、有权对本校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,有权委托民主理财小组查阅、审核财务账目,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对财务问题作出解释。

    六、学校集体固定资产、教学器具、办公用品等实行登记管理,做到一年一清理,一年一公开。

    七、学校工程承包项目应实行招标,并有教师代表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参加公开招标会。

    八、工程质量、工程进度、工程款拨付应由民主理财小组全程监控。

    九、每季度进行1次财务公开,每学期进行一次财务稽核,接受群众监督。

十、接受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审查审计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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